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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高等与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考场规则

1.考生在每课程考前10分钟,持准考证、身份证、座位号进入考室,缺一不可。

2.考生入场时,应自我清身。平时穿戴工作制服、帽子的考生,应改穿便服。任何人不得携带武器、凶器,以及传呼机、手提电话等通讯工具,不准携带任何书籍、资料、报刊、笔记、草稿纸等。只准带必要的文具,如钢笔、圆珠笔、三角板、圆规等。除另有规定外,亦可带计算尺或不带程序的计算器。

3.考生入场后,应对号入座,并将本人的准考证、身份证、座位号同时放在考桌的左上角。

4.考生在考试铃响前,不准翻动试卷。开始答卷前必须在试卷规定的位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和座位号。不准在试卷密封线以夕限写或作任何标记。

5.考生迟到30分钟不准进入考场,考试进行30分钟后才准交卷出场,出场后不准重返考场。

6.考生对试题有疑难时,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但发现试卷分发错误或试题字迹模糊不清等不涉及试题内容的问题损时,可当众举手询问,由监考人员在考试开始30分钟后当众给予答复。

7.考生答卷一律用蓝、黑色墨水的钢笔或圆珠笔(特殊规定除外)字迹要工整、清楚。答案不准书写在非正式试卷纸(草稿纸等)上。

8.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随便说话,不准交头接耳,不准互相暗示,不准偷看他人答卷,不准交换试卷,不准冒名顶替,不准将试卷和草稿纸带走,不准撕毁试卷,考试时间不准上厕所,不准有任何违纪和作弊、行为。

9.考试终了时间一到,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翻放,然后有秩序地离开考场。

10.考生应无条件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进行正常工作。考试期间,监考人员有权对场内发生的问题,按《福建省高等与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违纪作弊处理实施细则》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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