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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考务考籍计算机管理系统有关问题的通知

    根据全国考委的统一部署,我省作为全国首批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软件的试点省份之一,将于2000年在全省考务考籍管理中全面实施。同时,在此之前,将首先在2000年1 月份新开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中英合作的“商务管理”、“金融管理”两个专业的考务考籍管理中进行试点。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系统( 以下简称全国考务管理系统) 是教育部考试中心为规范和方便全国及各地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考籍管理而研制的一套计算机管理系统。该系统具有良好的安全性、易维护及使用简单方便的特点,并且能够包含整个考务考籍管理过程的每一个工作环节。为保证我省的试点工作能顺利进行,各地考办应高度重视,提高认识,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现根据全国考办要求,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考办应充分认识全国考务管理系统试点工作的重要性,应列入本地区九九年下半年和2000年工作的议事日程,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工作情况,取得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二、根据考生人数和办考力量,适当增加人员,并至少应配备一名计算机专业的管理人员或专职人员,提高考办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特别要提高考办工作人员使用计算机管理考务考籍的水平。
    三、根据全国考务管理系统对计算机设备的要求,各地应配备相应(最低要求)的计算机及附属设备,可根据现有设备情况,按如下要求配置:
    1.各市(地)考办应配备586以上的计算机2台; 激光打印机、24针打印机各一台;光电阅读机(自动)1台; 摄像头1及ups等相关设备。
    2.各县(市、区) 自考办应根据报考的考生人数进行配置,但至少应有一套报名所必须的计算机设备(586以上的计算机1台;激光打印机、24针打印机各1台;光电阅读机(自动或手机)1台;摄像机1及ups等相关设备)。
    3.计算机的最低配置:
    硬件:PⅡ400以上 内存64M以上 硬盘6.4G以上软件:Windows98(中文版) SQL7.0各地市自考办应根据现有的设备情况,于8月30 日前按要求添置计算机设备,各县(市、区)也应在11月底前按要求完成配置。
    四、在实施全国考务管理系统的工作中,更换全省考生的准考证是一项重要的工作。要求对一九九九年以前报考的在籍考生进行重新号,换发准考证。更换准考证将在报名时进行,并采用美国3M公司专用防伪贴膜对准考证上重要信息点进行防护。各地应提前做好换证的准备工作。
    五、为确保全国考务管理系统的试点工作在我省顺利实施,定于8月18 日下午在省自考办二楼会议室召开各地市自考办主任工作会议,专题研究考办考籍管理系统和中英合作开考专业的有关工作。请各市(地)考办主任务必准时到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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