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须知
  报名与考试
  考生登记表
  报名登记卡
  报考课程卡
  考生答题卡
  免考办理申请
  学位申请文件
  毕业办理申请
网络报考
频道相关栏目
  考生守则
  考场规则
  考籍管理
  转考办理
  违纪处理


当前位置:八闽自考在线 -> 报考指南 -> 转考办理

关于转考和转专业

1.转入本省

    生持原省、市、自治区自学考试办公室出具的转考证明(或介绍信)和课程合格证书,到省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转考手续,由省自考办介绍到有关地区,再由地区介绍到县,并按首次报考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生在外省已取得的课程合格证书继续有效,可免试相同课,我省如无相同的专业,由省自考办批准其改报相近专业。

2.转出本省

    根据规定,转出本省的手续由各地市考办代省考办办理。

    生持所在单位证明、课程合格证书和准考证向当地自考办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再持上述材料到地市自考办办理,由地市自考办出具转考介绍信。省自考办根据地市考办上报的转考名单,将考生的考籍档案寄往有关省自考办。

3.省内转考和转专业

    国统一的考务考籍管理系统运行后,考生可在本省内跨地区、跨专业参加考试,因此,省内将不再办理转考和转专业手续。

 

八闽自考在线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证号:闽ICP备010048号
本网由福州电信IDC提供网络支持